各有关社会组织:
经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同意,现发布《2027-2028年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干预关怀项目申请指南》、《2027-2028年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老年人防艾试点项目申请指南》及《2027-2028年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项目申请指南》(以下简称《申请指南》),具体申请要求如下:
一、仔细阅读《申请指南》,准确理解项目申请和执行相关要求,通过“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3.0”(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 https://aidsfund.cpma.org.cn/v3/#/login)提交项目申请及相关资料。管理信息系统于2026年9月28日-10月22日开放申请机构账号注册、项目申请书填报及逐级审核功能,可通过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官网(http://aidsfund.cpma.org.cn/)登录。
二、拟申请基金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在申请前主动与属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妇幼保健机构沟通,根据当地艾滋病防治、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等规划和工作部署设定项目目标(指标)、设计项目活动,合理安排项目申请书填写、提交时间,确保项目申请书在截止日期前提交到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基金办”)。
三、申请期间,如遇到与项目申请有关的问题,可咨询本省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妇幼保健机构相关负责人员,或通过邮箱cafngo@cpma.org.cn咨询基金办。
附件1:2027-2028年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干预关怀项目申请指南.pdf
附件2:2027-2028年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老年人防艾试点项目申请指南.pdf
附件3:2027-2028年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干预关怀老年人试点项目申请书(模板).docx
附件4:2027-2028年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消除母婴传播项目申请指南.pdf
附件5:2027-2028年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项目申请书(模板).docx
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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