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接种疫苗过程中,为避免接种疫苗后可能发生异常反应,规定了接种疫苗的禁忌。
世卫组织(WHO)列为疫苗使用禁忌情况有:
(1)免疫异常者。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恶性肿瘤等,以及应用皮质固醇、烷化剂、抗代谢药物或放射治疗而免疫功能受到抑制者,一般不能使用减毒活疫苗,如不能口服脊灰糖丸,不能接种麻疹疫苗。
(2)急性传染病患者。如果受种者正患有伴有发热或明显全身不适的急性传染病时,应推迟接种。
(3)既往接种疫苗后曾经出现过严重不良反应者如对疫苗成分严重过敏,或者接种疫苗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不应该继续接种同一种疫苗。
(4)神经系统疾病患儿。对患有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的儿童,如未控制的癫痫、婴儿痉挛和进行性脑病,不应该接种含有乙脑、流脑、百日咳等抗原的疫苗。
预防接种人员在接种疫苗时,应根据孩子的健康状态判定是否可以接种。遇《中国药典》及疫苗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禁忌,不应接种疫苗,或者推迟接种疫苗。联系我们:中华预防医学会科普信息部 版权所有 中华预防医学会 备案号:京ICP备1300131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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